我喜欢,那一抹清凉. 我喜欢,那一种灿烂绽放. 我喜欢,那一个天真的微笑. 我想要,那一份永恒的地久天长.
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 错过多可惜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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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8-05-12 14:56:15
/ 个人分类:网络文章
发信人: snail (蜗牛), 信区: Love
标 题: 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 错过多可惜
发信站: BBS 鼓浪听涛站 (Sun May 11 17:57:30 2008), 站内
每天凌晨后睡觉的我,经常晚上十一点左右出去吃夜宵。抓起电话、拉一帮朋友,过我们所谓的“实验外的私生活”。正赶一段时间实验郁闷,于是可以放松的夜生活变得频繁起来。没想到,竟见证了一个爱的故事。
在我们青睐的公寓夜宵街上,经常看见一个男生(B)和一个女生(G)。两人总是一起,并肩,却不牵手。
开始,并没引起我的注意。随着夜宵碰面的频率变高,我下意识地留意起他们来。
B长相一般,身高也有待努力。看衣着,应该是温饱水平,还没到小康。从外表感觉推测,B是个老实诚实的人。G是典型的南方女生,小巧可爱,言谈举止中,透着灵气。G很活泼,经常讲啊讲,而且讲话时总是表情丰富。她常讲些轶事趣闻,逗得B合不拢嘴。而B更多的时候是倾听,用欣赏的姿势倾听。
看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,我的直觉说:“嗯,B是喜欢G的。”
但G对B的欣赏似乎没有回应,不知道看起来很聪明的G是不是直觉上很木讷,还是她真的只当B是朋友。宵友解释说: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。也许她真的不知道,但我们素不相识却看得出来。有时候朋友混熟了,就当友谊了,我也遇到过……”
夏日渐近,大家都穿着拖鞋出去。
一个凌晨,我坐在街头小桌边,看见B和G从另一个排挡里并肩走出来。G走走停停,还不时地拿起脚下的拖鞋看,再看看脚面。人字拖如果穿不习惯,很容易把脚磨破,G的脚似乎正在经历与鞋磨合的过程。没几步,G的姿势变得一瘸一拐,完全是拖着鞋走。
在并不安静但也不算吵闹的夜宵街上,我隐隐听见G说:“……磨破了……”突然就看见B脱了自己的拖鞋,双脚踩地,G虽有推托,但还是穿上了那双深色的大拖鞋。之后,G拎起自己的鞋子,与赤着脚的B,一起向公寓方向走去。
我的眼前闪现出《我的野蛮女友》里男主角穿高跟鞋的场景……突然觉得是在看MTV或者现场版电影。我为B的行为感动,那G呢,还是无动于衷?
如果我们以此做个实验,让女孩们穿不合脚的鞋,以至磨破,即使是男朋友,又有几个愿意脱下鞋,自己赤脚穿过很多人的夜宵小街,再走回宿舍呢?相信大部分的男生只会放慢脚步,陪着女生走……
不知道B的心,是不是如同普希金那首《我曾经爱过你》一样,默默无语、毫无指望地爱。
好想鼓励B勇敢地去牵G的手;
好想唱刘若英的那首《当爱在靠近》;
好想告诉他“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,错过多可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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