艺术人生-人生艺术
othern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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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1-11 01:55:32
/ 个人分类:观点
“他者”概念流行,遂有“文化‘他者’”、“美学‘他者’”之说。可衍生出来的概念是难以确定-界定的,因为我们只处身在我们自己中。毋庸置疑,此种说法有其真理的一面。从整个哲学是发展及其流变来看,尤其是法国得“他者”(autre/other)之重。 “他者”本属现象学范畴,在精神分析、后现代理论中多有发挥,拉康曾在诸多场合表达过对“他者”的关切:言说者的自我确认需要存在另外一个认识者,“语言”作为结构就是这个认识者,“当言说在进行的时候,也就产生了意义,同时还给说话者赋予了身份”;“他者”既在言说者之外,又在言说者之内。而Emmanuel Levinas则致力于建构被称为“第一哲学”的“绝对他者”之伦理学,他认为,西方传统哲学所讨论的“他者”一般只是相对“他者”,即都是从自我外化出来的,可以被自我同化和扬弃,而“绝对他者”则是不可被还原到自我和同一性那里的“他者”; “理解”到达的地方,就是“他者”消失之处。这些论述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其启发意义的,但问题意识不相同则是肯定的。以此来思考文化或美学“他者”,则必须承认文化的他性与自性是相互依存的,它们实际上是 “跨文化视域”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,自性借他性得以呈现,他性借自性得以突显;同时二者自身又是发展的,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对话和理解正是实现创造性、超越性发展的途径。文化“他者”和美学“他者”的概念并不是绝对的,从事实层面来看,勒维纳斯的 “绝对他者”并不存在;如果有,也仅仅是作为绝对化了的 “理想类型”(韦伯语)才能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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